离婚后的父母如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婚姻家庭 - 云南润泽(香格里拉)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6月7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行使方式的变化,而使父或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要求有所不同。

  (一)未成年子女归父或者母一方抚养,随一方共同生活的,直接行使亲权或者监护权的一方,必须对子女从物质和生活上予以养育和照料,必须直接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对子女进行管教和保护,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实施其他危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没有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或者母方,也必须关心未成年子女的成长。(1)依法按时按量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保证维持子女的正常生活所需和受教育权利实现的有关费用;(2)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应积极创造并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3)不为有损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和言论;(4)协助对方管教未成年子女;(5)协助对方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6)当对方确无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能力或条件,或者出现了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情形时,依法及时请求变更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