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强行拦截女同事“索吻” 男子丢饭碗又被判刑 - 润泽律师观点 - 云南润泽(香格里拉)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1日
单位聚餐饮酒虽然可以烘托气氛,沟通感情。但是假如没有节制,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轻则使大家扫兴,重则误事……近日,邳州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以被告人刘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悉,刘某与吴某同在一家公司工作,2012年11月11日中午,正逢单位搞联欢聚餐,刘某喝的十分尽兴。下午2点左右,聚会结束了,大家各自离开。醉熏熏的刘某骑着电动车,看到同单位吴某骑车走在前面,因为平时对吴某的印象不错,加上酒精的作用,刘某有些飘飘然,借着酒劲,强行拦截吴某驾驶的电动车,致吴某倒地,刘某脑袋一热随即将吴某按在地上强行接吻,并摸其胸部等部位。吴某大惊失色,拼命挣扎,但刘某还是不肯放手。受辱的吴某用手推,用脚蹬,并大声呼救,其他同事被刘某的举动吓得目瞪口呆,纷纷指责,刘某这才灰溜溜地跑走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格和名誉,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